当一个人去世且没有有效遗嘱时,没有人自动拥有处理其遗产的权力。在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之前,银行不会释放款项,公司不会转让股份,土地登记机构也不会登记产权转移。在拉各斯州,这一指定通过高等法院遗嘱认证登记处颁发遗产管理书来完成。
何时需要遗产管理书
逝者未留下遗嘱,或虽有遗嘱但没有遗嘱执行人能够或愿意执行时,需要遗产管理书。如有有效遗嘱且遗嘱执行人愿意执行,则由遗嘱执行人申请遗嘱认证。
谁可以申请
申请通常由近亲属提出,例如逝者的在世配偶或成年子女,或其他有权分得遗产的人。登记处一般要求家庭成员就申请人达成一致,并通常要求有一名以上的遗产管理人,特别是在有受益人未成年的情况下。关于由谁管理遗产的争议可能大大延迟授权。
遗嘱认证登记处需要的材料
具体要求会不时变化,但申请人通常需要提供:
- 登记处的申请表格,填写完整并经宣誓。
- 死亡证明,例如死亡证书。
- 逝者家庭成员及有权继承遗产人员的详细信息。
- 遗产资产及负债申报,并附银行对账单、股票证书及产权文件等证明材料。
- 申请人的护照照片及身份证明。
- 保证人或保函,担保遗产管理人妥善履行职责。
需缴纳费用,一般按遗产价值计算。申请也可能被公告,以便任何有异议的人提出。
所需时间
取得授权所需的时间取决于材料是否齐全、家庭成员是否意见一致、遗产规模以及登记处的工作量。准备充分、无争议的申请比材料缺失或有家庭成员反对的申请快得多。
取得授权之后
授权赋予遗产管理人代表遗产行事的法律权力。其职责包括:
- 收集并保全遗产资产,包括银行存款、租金及投资。
- 在分配前管理遗产财产,包括处理租户事务及维护。
- 支付逝者的债务、丧葬费用及管理费用。
- 将剩余遗产依据适用法律分配给有权继承的人。
- 保存完整账目,并能说明遗产的处理情况。
遗产分配适用何种法律取决于逝者的具体情况。法定婚姻中当事人的遗产一般依据《遗产管理法》分配,而其他遗产可能适用习惯法或伊斯兰法。从一开始就正确判断,可以避免日后的纠纷。
从根本上避免问题
无遗嘱继承中的大部分延误和冲突,都可以通过一份指定可信遗嘱执行人的有效遗嘱来避免。如果您尚未订立遗嘱,或现有遗嘱已不能反映您的家庭和资产状况,现在正是重新审视的时候。
本文仅为一般性信息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法律及法院实践会有变化,请就您的具体情况寻求法律意见。
